分户材料一览:
一、家庭户分户
(1)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
(2)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集体土地分割原家庭住房分户
(1)申请人书面申请(说明分户的理由);
(2)户主拥有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房证明材料(证件暂未办理的,也可由村委会及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房屋合法建设情况及证件办理情况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户主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经村、乡镇同意确认的分家析产协议(需村、乡镇两级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等其他进行合法分割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重度残疾人分户
(1)本人或供养亲属书面申请;
(2)本人及供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本人《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