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江北新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江北新区户籍,范围为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大厂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
2、在江北新区居住(范围同上),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江北新区,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江北新区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江北新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江北新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南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