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仍存在长期医疗依赖的,可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受理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人社局网上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并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人社专项类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机关进行核查,申请人应予配合。通过人社专项类窗口领证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人社局网上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并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人社专项类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机关进行核查,申请人应予配合。通过人社专项类窗口领证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