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3邯郸市医保特殊病政策待遇?
答:
1、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纳入年度支付限额,超出年度支付限额的纳入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按照大额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2、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一年只收一次,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纳入年度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年度累计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照大病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3、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比例予以支付。患者服用与抗肿瘤相关的中草药(汤剂),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月2000元,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4、尿毒症透析、血液滤过和血液灌流按乙类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住院相应报销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
5、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抗排异免疫治疗用药及检验检查,第一年支付限额每月5000元,第二年每月4500元,第三年及以后每月4000元。
6、血友病输注凝血因子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住院相应报销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一、二、三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
7、动脉型肺动脉高压,骨髓纤维化患者门诊治疗用药及相应检验检查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支付。
8、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苯丙酮尿症患者,食用不含苯丙氨酸成分的米、面、奶粉、蛋白粉等特殊食品(国产),以及血苯丙氨酸检测和体检费用,统筹基金不设起付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同一患者医保累计支付限额为19万元。
9、特殊病药店购药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支付。
10、特殊病门诊检验检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11、因病情需在省域外门诊治疗或购药的,经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医保局备案核准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开通跨省直报的医疗机构,患者可在医疗机构进行直报。
未经备案在省域外门诊治疗或购药的,需经参保地医保部门核查,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