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沿黄村庄搬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基本概况
杨圪垱村现有住户690户、丁圪垱村现有住户588户,共计1278户,总人口数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户籍户口为准。
二、搬迁范围
杨圪垱村、丁圪垱村两个行政村。
三、搬迁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四、安置地点三义寨乡政府周边。
五、安置方式
以房屋安置方式进行,按照人均30㎡进行安置。
六、安置条件
(一)在本村居住且拥有本村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并具备集体分配权的村民(村委公示后无异议),政府在安置小区按照人均30m安置房提供给被搬迁居民(在兰考县境内,只能享受一次安置政策。已享受安置过的不再享受,若以欺骗手段二次享受,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已婚出嫁的女儿,户口在本村并享受村集体利益分配的,给予其一人30㎡的安置房,其配偶、生育子女不予安置。
(三)政府给予安置的30m安置房,被搬迁居民需出240元/㎡房屋自筹款。
(四)长期在本村居住5年以上(含5年)的非农业户籍村民,不予安置,可按成本价购买安置房,人均购买不超过30m,超出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五)房屋安置群众应在政府指定的安置小区内选房,所选房屋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购买安置房,户均购买不超过30m,超出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提供安置房:
(一)已婚出嫁的女儿及婚后生育的子女(指本村女儿结婚后出嫁到村外,户口不在本村,不享受本村组集体经济分配的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
(二)在杨圪垱村、丁圪垱村临时居住的人员;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干部及离退休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离退休金的人员;
(四)已去世,户口未注销的居民。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沿黄村庄搬迁安置项目指挥部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七、房屋、土地及其他补偿
(一)房屋补偿
对按期签订搬迁协议的搬迁户,依据被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原有房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房屋基准价,分类进行补偿。
房屋基准价为:
砖混类建筑:A类600元/m、B类500元/㎡、C类400元/㎡;砖木类建筑:A类500元/㎡、B类420元/㎡、C类340元/㎡;
(二)土地补偿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文件执行,每户住户宅基地面积按照不超过0.3亩补偿,不足0.3亩的,按实际面积补偿,超出部分进行流转。
(三)其他补偿
1.附属物类:简易房、简易棚等其他地上附属物,参照《兰考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制定兰考县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2016]23号)及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室内装修由评估公司按照实际评估价格结算。
八、奖励措施
(一)依据签订协议和完成搬迁的先后顺序,奖励先进、依序号优先选房,不计楼层差价。
(二)率先签订协议奖:在规定时间内(时间段为30天)完成协议签订的,按合法正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元/㎡的搬迁奖励,超出规定日期的不再享受奖励。
(三)率先搬家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离的,按照享受安置政策的人口,每人奖励搬家费3000元,超出规定日期的不再享受奖励,具体搬家时间以搬家公告为准。
兰考县沿黄村庄搬迁指挥部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