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外地户口可以办理台湾通行证吗?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一、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二、办理地址
1、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
2、咨询电话: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电话:0594-2682798
3、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