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产生的费用,哪些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条件: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的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条件: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
4.康复治疗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条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