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上虞区生育二孩、三孩发放托育服务补助标准如下:
政策内容:
在婴幼儿 2-3 岁(24-36个月)期间,对二孩每月发放 500 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每月发放 800 元托育服务补助
1. 申请托育服务补助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
(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
(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 2-3 岁(24-36 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托育服务补助发放范围:
(1)二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2 个的;
(2)三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
(3)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三孩家庭有子女减少或户籍迁出上虞的,则按现存上虞户籍子女数认定。
申请二孩托育服务补助的,其生育二孩时间在2019年11月4日(含)-2021年8月31日(含);
申请三孩托育服务补助的,其生育三孩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含)-2021年8月31日(含)。
2.办理程序:
二孩、三孩夫妻一方向二孩、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办提出托育服务补助申请。
3.申请材料:
(1)《上虞区二孩、三孩托育服务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结婚证;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生育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5)二孩、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单;
(6)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托育服务补助由二孩、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