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单位养犬登记需要上传的材料有:
申请人身份证(淄博市户籍人口、年满18周岁)或本市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住所地所属社区(村委会)或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独户住所证明;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
申请养犬许可证的犬只拍摄照片(宠物的左侧、正面、右侧照片各一张)有效期内的犬只免疫证明(提示可以不上传)。
淄博养犬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养犬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淄博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无虐待、遗弃犬只记录。
2.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这就意味着,不管有多少套房子,每一户籍限养一只。多户群租的情况下,该房住所内也只能养一只并且需经过房东同意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