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石城县公办托育机构及收费标准

地方特产2023-08-30 23:33:00未知

赣州石城县公办托育机构及收费标准

  根据《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价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市卫健人口字〔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石城县实际,现将石城县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收费价格公示如下:

  公办托育

  (一)机构名单

  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目前正在开工,在公办托育机构未建成之前,主要以公办幼儿园延伸办托为主,共22个,即:琴江镇坝口公立幼儿园、琴江镇长天公立幼儿园、石城县古樟公立幼儿园、石城县春天幸福里公立幼儿园、石城县新百伦领跑公立幼儿园、石城县西外公立幼儿园、石城县家和新城公立幼儿园、石城县温泉小镇公立幼儿园、石城县城南公立幼儿园、石城县幼儿园(桂花园区)、赣江源镇中心公立幼儿园、横江镇第二公立幼儿园、横江镇中心公立幼儿园、龙岗乡中心公立幼儿园、大由乡中心公立幼儿园、丰山乡中心公立幼儿园、高田镇中心公立幼儿园、木兰乡中心公立幼儿园、珠坑乡中心公立幼儿园、小松镇中心公立幼儿园、屏山镇中心公立幼儿园、小松镇第二公立幼儿园。

  (二)收费标准

  依据《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石城县财政局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核定我县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石发改字〔2023〕58号)文件精神,我县公办托育机构(含延伸办托的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不含伙食费和园服费)收费标准如下:

图源:石城卫生健康

  注:1.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

  2.全日托不少于8小时,半日托不少于4小时,计时托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18个月以上婴幼儿可混合编班,班级人数不超过18人,混合编班的收费标准按同类型托大班和托小班收费标准的平均收费标准执行。

本文标签: ,石城县  ,幼儿园  ,收费标准  ,机构  ,镇中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