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书(十三)财务结算
医院拨付本地费用需要准备资料:
《医疗保险费用核拨表》,用复写纸书写加盖单位财务章
由结算管理科出具的《大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购药)费用核拨表》、《大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定额核拨表》、《大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核拨表》、《大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疾病门诊费用核拨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公章、业务收讫章、结算业务专章、经办人章,科长及分管主任签字
收款人银行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医院拨付异地费用需要准备资料:
《医疗保险费用核拨表》,用复写纸书写加盖单位财务章
由异地结算管理科出具的《大同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住院费用核拨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公章、业务收讫章、结算业务专章、经办人章,科长及分管主任签字
收款人银行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以上资料齐全后,由医院经办人员统一提交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31 号窗口,5 个工作日办结。
服务电话:0352-5375575、798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