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准迁证发放时间:
预计6月20日开始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7月初(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发放完毕。
准迁证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