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父母双方持有西乡塘区三镇一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三镇一办辖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能佐证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三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号或表;
(四)相对就近分配。
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佐证家庭成员关系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片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地址与住所地址原则一致;
(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五)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号或表;
(六)分配原则。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由政府购买学位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到远、由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