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提交人才落户申请后可以撤销申请。具体如下:
1、打开“天津公安APP”
2.、在已提交/受理中/已办结的业务页面点击“查看”按钮,可点击“撤销业务申请”并填写撤销原因。
注:已受理阶段的申请提交撤销业务申请需等待联审窗口工作人员点击同意撤销。已获取到准迁证的,无法提交撤销业务申请,请联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申请落户的联系电话变更:(提交申请系统默认的联系电话为登录系统账号的手机号码)
如需变更请在提交申请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联系电话右侧的“变更”按钮,输入需变更的手机号码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