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2021闽侯县普高招收计划)

地方特产2022-06-16 14:06:03佚名

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2021闽侯县普高招收计划)

  一、招生原则

  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原则,按户籍或统筹派位组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二、升学政策

  (一)片内生升学

  1.学籍在甘蔗街道公立小学、户籍在闽侯县的“双证一致”(户口与房产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附中)的电脑派位。每生限报一所中学,报名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的,按志愿录取;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优先招收甘蔗户籍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派位给在甘蔗就读的本县外乡镇毕业生。在甘蔗街道公办小学就读未派上实验、昙石山两所中学的毕业生安排附中就读。

  2.荆溪关口、荆溪村、港头三村原始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中铁城、香山天地、优步悦山、湖滨世纪等社区已落户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附中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3.为深化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竹岐高洲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附中与竹岐中学升学。

  4.上街实验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在外就读的原划片上街实验学校的学生,直接升入上街实验学校初中部;如有剩余学位,派位给学籍在上街镇公办小学且户籍在闽侯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报民办初中的除外);其他学籍在上街镇公办小学、户籍在闽侯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录取闽侯六中。

  5.七里学校七年级开设6个班,招收尚干中心小学、祥谦凤港小学毕业生,以及落户尚干镇、祥谦凤港村、龙恒凤凰城、金江首府的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6.学籍在白沙小学学区的毕业生及回白沙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白沙中学就读。

  7.自《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颁布之日起,落户商住房、投亲与租房落户的小学毕业生依序统筹安排入学,如所在乡镇(街道)学位不足,统筹安排。

  8.其它乡镇片内生实行就近对口升学或统筹安排。

  (二)回原籍升学

  1.闽侯户籍但不在户籍所在乡镇校就读的,可在就读校报名,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录取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升学。

  2.闽侯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于2022年7月5日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随带户口本及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经审核按户籍就近入学。

  3.外县户籍在闽侯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学生档案由家长签领。办理程序:①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②持介绍信到毕业学校领取档案;③介绍信复印件学校存档,原件由学校收回统一上交县教育局备案。

  (三)政策照顾生升学

  1.在闽侯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闽侯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就读闽侯初中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外籍学生原则就近统筹安排经备案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质的学校。

  2.学籍在闽侯的省、市、县少体校学生升入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如在闽侯公办小学毕业,视同片内生升入对口初中;如在闽侯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根据购房所在乡镇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指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子女需在6月22日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到就读地小学学区报名,在外县市就读的于以上时间段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教育局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录取。

  (四)随迁子女升学

  在闽侯公办小学毕业、申请在闽侯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作为电脑派位优先条件之一。

  1.学籍在甘蔗街道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安排附属中学就读。

  2.学籍在青口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由青口学区视情况统筹安排青口镇三所中学就读。育才小学居住在祥谦、尚干的随迁子女可安排祥谦中学、七里学校、虎峰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3.学籍在上街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如闽侯六中有剩余学位,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未派上和未申请的一部分安排竹岐中学就读,其余的派往鸿尾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4.学籍在荆溪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荆溪中学或关源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所在地录取。

  5.其它乡镇随迁子女由所在小学学区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初中招生

  1.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闽侯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报名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余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含直属校)统筹安排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三、具体要求

  (一)初招报名工作由各小学学区(含直属校)具体负责,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初招具体实施方案。

  (二)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认真核验学生户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并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

  附: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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