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电脑端申领指南(一事联办)

地方特产2022-03-29 15:11:49未知

武汉失业保险金电脑端申领指南(一事联办)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申领指南(政务网办理)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一、办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二、办理方式: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完成个人用户“注册”→个人登录→区划选择“湖北省”→点击“一事联办”→选择“全省定标主题·申领失业保险金”→点击“在线办理”→区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关系所在地所在区→如实选择“参保缴费时间是否满一年、是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点击“网上办理”→阅读并勾选《申领失业保险金填报须知》,点击“进入填报”→如实填写和上传信息→根据实际需要上传《失业视同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三、温馨提示:

  1、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

  2、为确保成功代缴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应无医保欠费;若有多个医保账户的,请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请在失业保险金发放首月的10号前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本文标签: ,医保  ,武汉市  ,失业保险金  ,账户  ,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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