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报时间
1.市直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认定材料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11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25日(市直评委会评审范围见下图)。区属单位专技人员的职称申报受理时间及受理方式,请提前咨询各区人社局。
2、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请市直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区属单位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3月1日,南海区3月2日,顺德区3月3日,高明区3月4日,三水区3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以市(区)教育局评审通知为准;医药行业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通知为准;快递工程专业以市邮政管理局评审通知为准。
4、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以用人单位发布评审通知为准。
5、其他不属于佛山市评审专业范围,需委托省属评委会评审(含高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