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或合并怎么办理?
办理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
办理对象:
办理材料:
㈠企业职工已死亡1年以上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所需材料。
1.参保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材料。
PS:其中在境外死亡的,核查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材料或经公证的当地医院出具的死亡材料中文译本。
2.申报死亡待遇遗属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①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且有经公证的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核查遗嘱、公证文书及指定继承人名字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②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且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核查申报死亡待遇的遗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名字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双方关系证明材料。
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上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或合并所需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PS:参保人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需核查其他有效证件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账号页或借记卡。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请参保人或其直系亲属(指定继承人)到名单中佛山市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各区社保局业务咨询电话:
①禅城区社保局:0757-88881200
②南海区社保局:0757-86221441
③顺德区社保局:0757-22838180
④高明区社保局:0757-88230221
⑤三水区社保局:0757-8772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