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在房型面积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我市新建的保障性商品房房型面积执行新标准: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和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根据选房顺序号自愿选择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家庭,可以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刚刚出台,房源的建设和筹集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我市存量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暂无符合新办法规定的70平方米左右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95平方米左右三房型面积标准的房源。我们也将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加快通过规划建设等方式筹集新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