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申请时间
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优待证工作后,各地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后,才能开始接受优待证申请。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可提前通过网络预约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
已完成建档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陆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入户办理
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到哪里申请?
符合条件的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申请材料
已经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身份证、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相片(电子版)
跨省申请优待证的:身份证、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相片(电子版)、所申请省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