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共济改革对退休人员有什么特殊保障倾斜?
答: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统筹考虑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采取了三方面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得到高水平保障。
一是普通门诊统筹采用更低的起付标准、更高的支付限额和更高的支付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待遇保障水平。
二是针对老年人慢性病、特殊病发生率比较高的实际情况,保留门诊慢性病待遇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并按照住院标准进行支付管理。
三是个人账户可以家庭共济,老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不够用时,可以通过与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的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现金支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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