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
(1)具有外国国籍并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员,需提交本人护照;
(2)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仍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员,需提交本人护照和外国永久居留证明;
(3)其他非浙江户籍的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的有效证明。
4.在本省的住所登记证明: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并经区、县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5.申请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二)来我省工作的还须提供:
1.与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聘任书。
(三)来我省创业的还须提供:
所创办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证明。
第九条 办理《居住证》副卡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副卡)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随行配偶应提供合法的婚姻证明(外国婚姻证明请同时提供翻译件)。
(四)随行未成年子女应提供合法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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