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分为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两个费率。
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为7.8%(含生育保险),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0%,个人费率为2.0%,生育保险费率为0.8%;
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为4.0%(含生育保险),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2.5%,个人费率为0.7%,生育保险费率为0.8%。
扩展材料
中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个人缴费基数设定上下限,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上限;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下限。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由选择。
(三)失业人员、工伤残退职工、退役士兵及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残疾军人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