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至9月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补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仅接受申请人所在企业或机构的补助申请,不接受个人或委托他人及代理机构申请。
申请补助应提交以下资料(需提供纸质件和电子件):
(一)坦洲镇现代服务业及制造业人才补助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正反面复印件;
(三)申请人在坦洲镇缴纳的上一年度纳税记录;
(四)在坦洲镇就业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五)申请人在中山市开立的银行储蓄卡正面复印件;
(六)坦洲镇现代服务业及制造业人才补助申报汇总表(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或机构填写,见附件2);
(七)申请人所在企业或机构授权办理人员的证明或委托书,由企业或机构承担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