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企业招工补贴政策解读
中山市已于2月9日出台实施《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即“中山稳企安商20条”),提出系列政策支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政策涉及为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等多项举措。
【政策原文1】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解读】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招用一名新员工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