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中山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地方特产2022-06-28 16:47:42未知

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中山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调整个人缴费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中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9个档次,调整后与省办法设定的个人缴费档次一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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