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标准
从2020年2月起,贵州省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统一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标准为1611元/月。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 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 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 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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