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
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就近镇区人社分局(地址详见附件1)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若未办理失业登记的,一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符合法定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并当场办结。经办人员当场送达《中山市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次月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申请人提交资料不齐的,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材料;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经办人员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当场送达;经办人员对受理后审核材料时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金办理结果告知书》,并于受理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送达给申请人。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