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杭州落户
落户条件
(1)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即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
(2)毕业两年内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所需材料:
1.迁移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1份;
2.毕业证书,如是国(境)外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1份;(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已缴状态,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无需提供)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无需提供)
5.结婚证,原件1份;(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7.收养证;(随迁收养子女的需提供)
8.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民政办理)需提供)
9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办理)需提供)
10. 落户地材料
落户地类型 | 迁入类型 | 所需办理材料 | 备注 |
单独所有房产 | 立户 | 拟落户地房屋权属证明 | |
入户 | 1.拟落户地户口簿 2.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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