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间安排
7月12日上午,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录取。
7月13日上午,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录取。
7月14日上午,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
7月15日上午,第四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7月18日前,被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各普通高中学校和有关中职学校须在7月18日16:00前完成新生注册报到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未注册报到考生。
7月20日,通过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公布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的补录计划与办法。
7月2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填报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补录志愿。
7月22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补录。
7月24日前,各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完成补录新生注册报到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未注册报到的考生。
7月25日,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录取。
7月30日前,被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中职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未注册报到考生。
7月31日,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8月25日-11月22日,各中职学校在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继续做好注销工作。
8月30日前,有关中职学校在省中招平台录入并校对中职三二分段新生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新生备案
1.普通高中学校于9月13日后在中招录取系统下载电子签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再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为9月6日-7日;第二次备案时间为11月23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助学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备案办理。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立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