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由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发布的招募公告(简章)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答。
各县市负责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