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暂无统一确定的时间,以所在录取高中安排为准。
投档原则与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设置、征集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的总体情况,模拟出各学校的统招生投档分数线,然后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分配生、普通高中特长生和专业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班、普通高中文化生。普通高中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第二批:依次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和专业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班、普通高中文化生,其中普通高中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征集志愿:普通高中段征集志愿,特长生和专业班仍执行原录取模式;文化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中等职业学校段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根据语文、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