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哪些人可以拿补贴?
(一)2020年1月登记在册的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人员)、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2020年1月在我市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三)受疫情影响,采取居家隔离及其他更严格的防疫、治疗措施后,新增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失业人员;
(四)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
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和各区(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具体为:
(一)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市人社局核发的失业人员的补贴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二)流浪乞讨人员补贴从已划拨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解决;
(三)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的补贴由各区(市)县财政承担。市本级财政给予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25%的转移支付补助,给予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40%的转移支付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