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条件】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暂住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登记对象】外省市户籍在南京市建邺区暂住的、在我区小学就读的,且尚未取得学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登记时间及方式】请在2022年7月20日至7月30日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点此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附件。
【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家庭户口簿(地址页、父母页、学生页);
2、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至少提交1位监护人信息);
3、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正面,至少提供1位监护人信息);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①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提交签订合同双方主体及合同签订时间相关页面,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2年5月31日止);
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2年5月31日止);
5、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