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532-82206502;0532-82206599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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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准备材料
1.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 现役军人另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 离婚的需持离婚证、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丧偶的当事人需到公安部门将本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备并与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一致,不能有手写、涂改,若不一致应当先到公安部门进行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情况,需先补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