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流动就业人员转往异地
需提供材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二)流动就业人员由异地转入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后,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由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给流动就业人员)。
(三)办理时间:自收到函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3709172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自收到函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