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一般指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家庭财产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注意:榆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000元/人/年。
2.城乡低收家庭入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收入家庭的三个基本条件。
3.如何申请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
申请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成员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同一县辖区内可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城乡居民也可以通过“E救助”微信公众号的方式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
4.申请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应填写《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财产及支出情况等相关材料。
5.户籍状况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分别登记在城镇或农村的,可选择在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确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类别;(2)在同一县(区)辖区内,申请人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作出在户籍所在地未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声明,可以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城乡低收入家庭申请;(3)共同生活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户口无法迁移的,同一县(区)辖区内,可选择在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它家庭成员,应分别作出各自在户籍所在地未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声明。
6.家庭收入包括哪些?
家庭收入是该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及实物收入之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以及其它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7.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主要指共同生活成员名下的不动产和动产。(1)不动产,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持有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情况。(2)动产,主要包括共同生活成员名下的金融资产、市场主体情况、车辆以及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价值物品等。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理财、债权等;市场主体情况主要包括开办或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车辆主要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等。
8.低收入家庭认定是否有时效性?
低收入家庭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9.终止受理或不予认定的情况有那些?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可终止受理或不予认定:
(1)如不实申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财产的;
(2)拒绝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机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的;
(3)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在高校就读(入托、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的,及乘坐交通工具选择飞机、列车软卧、高铁一等座以上等高消费情况的;
(4)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申请家庭成员中具备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和劳务输出的;
(6)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能力但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