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返乡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须取得武汉市任一区户籍后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武汉户籍所在区创业(原属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户籍的人员,返回上述任一区创业的,视同返乡创业)。
返乡创业人员本人须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经营者),并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 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
2、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拟留件。
如户籍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还需提供返乡创业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创办实体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拟留件)。
三、文件依据
1、《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
2、《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
3、《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67号)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完整的申报材料,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资料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五、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