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才租赁房高技能人才申请条件
1、经人社部门认定,从市外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35周岁以下技师资格获得者,由所在企业证实为从事紧缺工种的30周岁以下高级工资格获得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35周岁以下技师资格获得者分别减免2年、1年租金,减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
2、《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明确,升级人才安居政策,对国家、省、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者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按照标准分别给予3年、2年、1年免租优惠,其他大学生按照不高于市场标准70%计收租金,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比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大学生相应标准执行。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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