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况即可办理:
(1)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
(2)身份证丢失补领
(3)身份证损坏换领
注:不可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身份证申领。
办理材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
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登记回执或居住证;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补领居民身份证
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登记回执或居住证;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预约网址
网上预约网址:http://gaj.gz.gov.cn/ → 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
点击打开网址,登录后台,进行预约申请操作。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天
办理费用:异地受理不增加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为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