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承租人租满6年后,如有需要延长居住期可以申请按市场化租金过渡居住,申请人应在租赁总年限期满前3个月向区公租房运营公司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过渡居住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购买期房的申请人还应提交预售合同复印件。
拓展阅读:
区公租房运营公司结合房源供需等情况,审核同意申请人过渡居住,并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住房状况符合申请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市场化住房租赁合同,租期1年,租赁价格由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委托社会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按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合同到期经审核仍符合过渡居住申请条件的可续签1年,租金水平进一步提高;续签合同期满(即享受过渡居住2年后)必须退出该套住房,不得再次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