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一、办理流程
二、申请材料:
1)提供本人申请
2)就业报到证
3)居民户口簿原件(原籍在省内)或户口迁移证(原籍在省外)
4)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原件
温馨提醒:哈市生源因出国留学、中途退学、考取研究生或博士生、援疆援藏等无就业报到证回哈市申请落户的,需提供退学或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手续。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持申报材料至户籍地(或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也可邮寄网上办理。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温馨提醒: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五、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