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更换发动机登记业务申请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代理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拓展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