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2022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电话)

地方特产2022-08-08 12:23:25未知

2022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2022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电话)

  厦门市同安区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一、招生原则:

  按照户口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

  二、招生范围:

  1.后炉街以东、三秀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北镇一里、北镇二里、北镇巷,包括后炉新村、北星花园、政府宿舍、公安宿舍、崇明楼、为安楼、小坪水库宿舍楼、东溪花园、同顺公寓、祥福阁、银星花园、食品厂宿舍、中铁花园、新银楼);

  2.同新北路以东、双溪路以北、三秀路以南、东溪溪以西。(三秀南里、南门里、后城路、东溪里、东溪街,包括银城佳园ABC、华泰广场、南门新村、东溪新村);

  3.后炉街以西的人武宿舍、为民楼、人大宿舍;环城北路以北的林业局宿舍、畜牧宿舍住宅楼、畜牧综合楼、五福楼、东溪1号楼、为和楼、第二蚊香厂宿舍、自来水宿舍、华盛楼、公路站十一万伏。

  三、招生对象:

  ●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仅招收“两一致”生源,并进行分层招生。片区内购房未入户无法招收。

  1.持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的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3.由于我园后炉园区学位紧张,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幼儿园还将进行分层招生,在确保招收前一层招生对象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再招收下一层招生对象。

  (1)第一层招生对象:户籍内适龄幼儿的父(母)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父(母)所占房屋产权应超50%(含50%)。

  (2)第二层招生对象:户籍内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

  (3)第三层招生对象:户籍内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并且父母在厦除该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报名时需提供“无房产证明”,该证明可到“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打印)。

  4. 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时间才取得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特别说明:

  1.适龄儿童属于“寄户”“挂户”(含“集体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不属于片区内幼儿园招生对象。户口应迁回(入)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入园。

  2.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点击查看)

  五、报名时间:

  2022年8月7日8:00至2022年8月10日18:00

  家长网上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可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通知)查询审核结果,已在网络登记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需现场报名。如若上网审核未通过且有疑问者,可电话联系幼儿园咨询情况。(招生咨询电话:7027061)

  六、登记报名流程:

  家长在发布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或关注“i厦门”公众号,进入同安区幼儿园报名系统登记提交报名所需信息。(《同安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届时将同时发布。本园公众号也将同时发布网上报名指南,敬请关注。)

  七、请家长提前预备以下材料

  以便网上报名:(上传图片需清晰、调为正向)

  1.户口簿原件(网上报名:请拍照上传以下图示户口页面);复印件(复印件复印要求:正面上为户口簿首页、下为幼儿当页;反面为父亲和母亲的户口页;复印件录取后要提交班主任)

  2.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网上报名:产权信息页完整拍照上传);复印件(复印件录取后要提交班主任)。产权证无原件者须提供由抵押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3.入园体检表(2022年7月1日后体检有效)、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信息页拍照上传)、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

  4.特别提示:属于特殊情况者(房产持有人,无法从户口簿中直接看出与幼儿关系的),需进一步上传相关的辅助佐证材料。

  ①房产持有人为祖辈或父母中其中一方,但幼儿户口未与该房产持有人同册,这种情况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

  ②房产持有人为曾祖辈,除了提供关系证明,幼儿父母还需提供在厦“无房产证明”,该证明可到“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打印。

  八、录取通知:

  新生名单经我园招生小组核实研究,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研究决定录取后,将于2022年8月20日电话通知。幼儿园在开学前还将进行入户家访。

  九、注意事项

  1.家长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报名,并在录取后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园手续(入园手续时间和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通知为准)。超过报名期限未登记或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十、温馨提示

  招生咨询电话:7027061(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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