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购买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核);
(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核);
(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核);
(五)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企业推荐函原件;
(六)已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七)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单位评分程序前,申请人岗位、学历、职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可向工作单位书面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