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电话)

地方特产2022-08-08 13:07:02未知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电话)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四、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五、专业人才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本文标签: ,珠海市  ,无房户  ,户籍  ,家庭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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