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受理时间:
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时间)。
复审受理地点:
原申请住房保障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复审提交材料:
(一)复审家庭请使用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下载打印申请表,按照要求用黑色中性碳素笔如实、诚信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及诚信承诺书、申请表;
2、工资、收入、车辆购置、工商企业注册及自有房产等证明资料。
3、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军人、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因申请人去世、离异等情况需变更申请人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变更。
参加复审家庭请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打印申请表: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复审表.pdf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