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个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
上限: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
下限: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积金开户及缴存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