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缴多少?
1、个人缴费
武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年度一次性缴纳,最高缴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武汉市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 从2022年起,每年最低标准为400 元,最高标准为6000元,参保人员可在400元至6000元缴费区间内按100的整数倍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根据国家、省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具体意见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补助和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年度最高个人缴费标准。
3、政府补贴
(1)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 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比例分担。
(2)个人缴费补贴。 省和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 对选择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以上缴费补贴标准,除省级财政分担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1 ∶ 1的比例负担。
(3)缴费困难群体补贴。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