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丰宁取暖费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
商业停暖已开始办理,商业报停截止时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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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调整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的通知
调整后的居民热用户、非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居民热用户计量热价及收费标准
1、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上调3元,由28元/平方米调整到 31 元/平方米(居民热用户实际缴费29.5元/平方米,政府补贴1.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减分摊面积收取);非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上调3.5元,由33元/平方米调整到36.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
2、居民热用户计量热价0.1837元/千瓦时调整为0.2176元/千瓦时(含热表维护和更换费用)。